来源:人民电器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日前,浙江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名单的通知》,浙江人民电器公司人民智能电气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 根据《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企业研究院是由省科技厅牵头、省经信委和省**共同认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机构,通过自主创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集聚创新要素,营造有利于吸引、培养和使用创新人才的环境,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浙江人民电器公司通过建设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人民智能电气研究院,不断引入人才,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成果产业化,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有力推动了企业技术进步,切实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核心竞争力。